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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7-03-10 17:42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校的持续有序发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切实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维护学校的稳定发展而齐心协力。因学校部分人员的变动,经研究决定将贵州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机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曾羽 龙奋杰

副组长:梁杰  张波 王建平  宋建波 苏向东 张清江

成 员:由校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段筑生兼任。

附件1:贵州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


一、主要职责

根据社会上的治安形势,结合学校治安状况研究提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案和措施,供校党委、校行政决策。

1、对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有关单位实施。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级的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指导、协调、推动各学院、各单位及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3、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研究、探索。总结推广实践经验,表彰先进;

4、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认真搞好学习宣传,积极改善安全设施和条件,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校园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附件2:贵州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的稳定。

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保卫处合署办公,既是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学校治安工作主管部门。

三、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治安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有重点的专项治理。掌握学校内各阶段、各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领导小组汇报。

四、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强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以及计算机网络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大对违禁物品、淫秽物品的查处。

五、加强校园治安秩序、消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调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和民事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稳定。

六、对学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和汇报制度,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学校内各阶段、各部门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检查、总结、交流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为学校综治领导小组评议、表彰各部门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建议。

九、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综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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