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保卫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导下,根据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展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其主要职责为:
1.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政治和社会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消防、交通、国家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等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收集影响社会与高校稳定的信息。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破坏、爆炸、治安灾害、冲击校园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5.维护学校内部办公、教学和科研秩序,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和外事活动的治安管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6.监督检查校内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制定、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7.组织开展消防监督和检查,负责处理一般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重大火灾事故,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8.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9.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负责保安公司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校内巡逻,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校内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10.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教师和学生集体户口迁入迁出、身份证办理等工作。
11.在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和国家安全小组的领导下,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抵御宗教渗透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
12.完成学校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保卫处设4个科级机构。
(一)综合科(含社会治安综治办公室)
1.负责保卫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报送和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存档。
2.负责协助处领导监督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部门考勤管理和部门新闻报道、网站管理。
4.负责外单位来人接待和部门会议安排。
5.负责部门账务报销及资金收缴上交
6.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目标考核制定及执行。
7.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物资购买及分发。。
8.负责保安公司、护校队服务质量考核。
9.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理。
10.负责全校技防工作及监控室值守管理,全校监控设备安装、维护。
1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治安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有重点的专项治理,掌握学校内各阶段、各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领导小组汇报。
12.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防范科
1.负责学校重点部位安防工作。
2.负责校园秩序整顿、管理,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理工作。
3.负责对接交警、城管、运管、社区等各职能部门。
4.负责保安公司监管协调。
5.负责校内安全隐患排查。
6.负责全校交通和停车场管理。
7.负责交通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
8.负责教学、生活秩序的维护。
9.负责保安公司、学生护校队服务质量考核。
10.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保护现场维持秩序。
12.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
案件。
13 .负责校内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加
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以及计算机网络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大对违禁物品、淫秽物品的查处。
14.负责加强校园治安秩序、消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5.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和民事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稳定。
16.负责对学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17.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户政科(含国家安全小组办公室)
1.负责教职工、学生户口及身份证的办理。
2.负责教职工车辆通行卡/证的办理。
3.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及保卫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保安公司、学生护校队服务质量考核。
5.负责汇总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情况,向省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信息情况。
6.负责制定涉及学校各类涉外安全和技术安全防范制度,规范学校的外事接待、对外交流、出国(境)管理、涉外管理、学生活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收集学校涉外、涉稳、危安等工作情况。
7.负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下发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工作档案,记载本单位防线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对小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
8.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消防科
1.负责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报批准后实施。
2.负责全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安装、维护。
3.负责监督指导消防重点部门(部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验、检测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销毁处置管理工作,审批、审核校内施工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
5.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6.负责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校园相关消防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8.负责对接上级消防部门,按照要求向上级消防部门上报相关的消防信息数据。
9.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0.负责参与对学校相关改造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
11.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